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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米酒 - 酒精度的检验

更新日期:2023-04-26   浏览量:699


T/GZSX 017-2020 贵州米酒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米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境内生产的米酒。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贵州米酒(蒸馏型)
以水、大米等为主要原料,经传统固态法或半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米香型风格的白酒。
贵州米酒(发酵型)
以水、大米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糖化、发酵、压榨、过滤、贮存、调配而成的酿造酒。
贵州米酒(配制型)
以蒸馏型或发酵型米酒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照一定的生产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产品分类
蒸馏型:酒精度(20°C)/(%vol) 20.0~53.0;
发酵型:酒精度(20°C)/(%vol) ≥0.5;
配制型:酒精度(20°C)/(%vol) 8.0~53.0。

要求
原辅料
大米
应符合 GB/T 1354 的要求。
生产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其他原辅材料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
贵州米酒(蒸馏型)
应符合表1规定。
表1.jpg

贵州米酒(发酵型)
应符合表2规定。
表2.jpg

贵州米酒(配制型)
应符合表3规定。
表3.jpg

理化要求
贵州米酒(蒸馏型)
应符合表4规定。
表4.jpg

表4续.jpg

贵州米酒(发酵型)
应符合表5规定。
表5.jpg

贵州米酒(配制型)
应符合表6规定。
表6.jpg

检验方法
酒精度(20°C)/(%vol)     GB 5009.225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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