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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 1435-2019 浓香菜籽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浓香菜籽油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和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以双低非转基因油菜籽为原料,经过炒制、压榨和精炼的方法制取,具有浓郁香味的成品菜籽油。
术语和定义
GB/T 153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双低非转基因油菜籽 double low Non-GMO rapeseed
芥酸含量≤3.0%和硫甙含量≤35.0μmol/g的非转基因油菜籽。
浓香菜籽油 flavor rapeseed oil
以双低非转基因油菜籽为原料,经过炒制、压榨和精炼的方法制取,具有浓郁香味的成品菜籽油。
基本要求
设计研发
应具备根据不同油菜籽对炒制温度等工艺参数优化设计的能力。
原料要求
油菜籽应采用双低非转基因油菜籽,其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19641 的规定。
工艺与装备
应采用自动温控滚筒式炒制工艺。
应配备自动化筛选、风选、磁选、去石和除尘的设备。
应配备自动控制的精炼设备及全自动灌装生产线。
检验检测
应配备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质谱联用仪等检测设备。
应具备产品出厂检验项目、脂肪酸组成、苯并(a)芘及油菜籽转基因项目的检测能力。
技术要求
特征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安全指标
真菌毒素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污染物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农药残留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其它
浓香菜籽油不得掺有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检验方法
碘值:按 GB/T 5532 执行。
GB/T 5532-2022 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
酸价:按 GB 5009.229 执行。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过氧化值:按 GB 5009.227 执行。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