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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HFIA 038-2019 安徽省芝麻香型白酒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芝麻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召回。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芝麻香型白酒。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安徽省芝麻香型白酒 Anhui Zhima-flavour Chinese spirts
在安徽省辖区域内,以高粱、小麦、麸皮为主要原料,或加入大米、糯米、豌豆等原料,经过合理配料,高温大曲、中温大曲和麸曲混合使用,外加白曲、酵母、细菌强化发酵,高温堆积,高温发酵,长期贮存,具有安徽特色的芝麻香味突出的白酒。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 酒精度41~68%vol(包括41%vol);
低度酒: 酒精度25~41%vol。
要求
原辅料要求
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验方法
酒精度(20°C)/(%vol) GB 5009.225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总酸(以乙酸计)/(g/L) GB/T 10345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GB/T 10345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