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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 蜜饯 - 氯化钠的检验

更新日期:2022-06-20   浏览量:852


NY/T 436-2018 绿色食品 蜜饯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蜜钱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生产过程、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蜜钱。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蜜饯  preserved fruit
以果蔬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其他辅料,经糖或蜂蜜或食盐腌制(或不腌制)等工艺制成的制品。
本定义等同于 GB/T 10782-2006 定义3.1。

产品分类
糖渍类
原料经糖(或蜂蜜)熬煮或浸渍,干燥(或不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带有湿润糖液面或浸渍在浓糖液中的制品,如糖青梅、蜜樱桃、蜜金橘、红绿瓜、糖桂花、糖玫瑰、炒红果等。
糖霜类
原料经加糖熬煮、干燥等工艺制成的表面附有白色糖霜的制品,如糖冬瓜条、糖桔饼、红绿丝、金橘饼、姜片等。
果脯类
原料经加糖渍、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略有透明感,表面无糖霜析出的制品, 如杏脯、桃脯、苹果脯、梨脯、枣脯、海棠脯、地瓜脯、胡萝卜脯、番茄脯等。
凉果类
原料经盐渍、糖渍、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半干态制品,如加应子、西梅、黄梅、雪花梅、陈皮梅、八珍梅、丁香榄、福果、丁香李等。
话化类
原料经盐渍、糖渍(或不糖渍)、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制品,分为不加糖和加糖两类,如话梅、话李、话杏、九制陈皮、甘草榄、甘草金橘、相思梅、杨梅干、佛手果、芒果干、陈皮丹、盐津葡萄等。
果糕类
原料加工成酱状,经成型、干燥(或不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制品, 分为糕类、条类和片类, 如山楂糕、山楂条、果丹皮、山楂片、陈皮糕、酸枣糕等。

要求
原料要求
温带水果应符合 NY/T 844 的要求;热带、亚热带水果应符合 NY/T 750 的要求;蔬菜应符合相应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准要求。
加工用糖、盐和蜂蜜应分别符合 NY/T 422、NY/T 1040 和 NY/T 752 的要求。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NY/T 392 的要求。
加工用水应符合 NY/T 391 的要求。
生产过程
按 CCAA 0020 和 GB 8956 规定执行。
感官
应符合表1规定。
表1.jpg

理化指标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jpg

检验方法
氯化钠          GB 5009.44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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