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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化保健酒 - 酒精度、总酸、总酯的测定

更新日期:2022-06-01   浏览量:1022


T/GDFCA 051-2020 分子化保健酒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分子化保健酒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的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分子化保健酒生产、经营、检测、标签以及其他有关领域。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分子化  Molecularization
特指以可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物质为主要原料,结合利用冷冻干燥、低温超细粉碎、提取浓缩等工艺获得有效成分,经分子筛分离、分子蒸馏等去除有害物质, 再经调配、混合、加工的技术。
分子化保健酒  Molecularization health-care wine
特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注册或备案,并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分子化酒,它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符合本标准要求。

产品分类
植物类分子化保健酒
利用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植物为主要原料具有该植物物质有效成分的分子化保健酒。
动物类分子化保健酒
利用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动物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具有该动物物质有效成分的分子化保健酒。
动植物类分子化保健酒
同时利用动物、植物有效成分制成的分子化保健酒。
其他类分子化保健酒
除上述以外的分子化保健酒。

技术要求
原料和辅料要求
白酒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所添加的药食同源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其他原辅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jpg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jpg

表2续.jpg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同时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jpg

污染物*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jpg

真菌毒素*
应符合 GB 2761 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jpg

微生物*
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续.jpg

其他危害成分*
应符合表6的规定。
兽药、农药最高残留和其他有害物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公告的要求。
表6.jpg

功效或标志性成分
应符合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国家批复的相关文件的规定。
保健功能
应符合国家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规定,具有产品所声称的功能。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

生产和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17405 的规定。

检验方法
理化指标
酒精度(20°C):按 GB 5009.225 规定的方法测定。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总酸(以乙酸计):按 GB/T 10345 规定的方法测定。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按 GB/T 10345 规定的方法测定。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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