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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657-2021 绿色食品 乳与乳制品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乳与乳制品的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牛羊乳及其制品,包括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炼乳、乳粉、干酪、再制干酪和奶油;不适用于乳清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和人造奶油。
要求
产地环境
产地环境应符合 N/Y/T 391 的规定。
投入品
饲料应符合 NY/T 471 的规定,兽药应符合 NY/T 1172 的规应,养殖用水应符合 NY/T 391 的规定。
原料要求
生乳应符合表1、表11、表21、表22、表A.1的规定。
辅料要求
辅料应符合相应绿色食品标准或国家标准的规定。
加工用水应符合 NY/T 391 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NY/T 392 的规定。
生产过程
应符合 GB 12693 的规定。
感官要求
生乳的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巴氏杀菌乳的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灭茵乳的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调制乳的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4的规定。
发酵乳的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5的规定。
炼乳的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6的规定。
乳粉的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7的规定。
干酪的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8的规定。
再制干酪的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9的规定。
奶油的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0的规定。
理化指标
生乳的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1的规定。
巴氏杀菌乳的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2的规定。
灭菌乳的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3的规定。
调制乳的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4的规定。
发酵乳的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5的规定。
炼乳的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6的规定。
乳粉的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7的规定。
干酪的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8的规定。
再制干酪的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9的规定。
奶油的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0的规定。
检验方法
酸度,°T GB 5009.239
GB 5009.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