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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1961-2022 废矿物油类润滑油处理处置方法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废矿物油类润滑油处理处置的工艺路线、方法提要、处理处置方法、成品控制及环境保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列明的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除“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和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以外的所有来源的废润滑油处理处驾的过程。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再生润滑油基础油 regenerated baseoil
将废矿物油类中的变质物、杂质通过科学合理的组合工艺经处理处置后得到的润滑油基础油。
塔顶油 overhead oil
采用脱轻烃预处理工艺对废矿物油类润滑油进行处理处置时,塔顶气相经冷凝器冷凝后得到的油。
再生尾油 regenerated tailoil
采用蒸馏与蒸发工艺对废矿物油类润滑油进行处理处置时,塔底剩余的油。
工艺路线
工艺路线I
废矿物油类润滑油(以下简称“废油')的处理处置方法采用预处理→蒸馏与蒸发→精制的组合工艺路线处理时,其中在预处理、蒸馏与蒸发、精制各工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任一方法或任几种方法进行处理,最终得到再生润滑油基础油。
工艺路线II
废油通过加氢预处理后,经加氢精制工艺处理,录终得到再生润滑油基础油。
方法提要
采用工艺路线I时,废油通过预处理后,经蒸馏与蒸发工艺得到馏分油,馏分油经精制工艺处理后,得到再生润滑油基础油。采用工艺路线II时,废油通过加氢预处理将气、液、固分离,加入氢气、催化剂进行加氢精制反应,通过减压分馏,得到再生润滑油基础油。
成品控制
技术要求
采用预处理→蒸馏与蒸发→溶剂精制的方法处理后得到的再生润滑油基础油为I类基础油,其应符合表1的规定。
采用预处理→蒸馏与蒸发→加氢精制的方法处理后得到的再生润滑油基础油为II类基础油,其应符合表2的规定。
采用加氢预处理→加氢精制的方法处理后得到的再生润滑油基础油为II类基础油,其应符合表2的规定。
试验方法
密度(20°C)/(kg/m3) GB/T 1884、GB/T 1885、SH/T 0604
SH/T 0604-2000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形振动管法)
酸值(以KOH计),mg/g GB/T 4945、GB/T 7304
GB/T 7304-2014 石油产品酸值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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