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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9.2-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体食品中相对密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液体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
第一法 密度瓶法
原理
在20°C时分别测定充满同一密度瓶内的水及试样的质量,由水的质量可确定密度瓶的容积即试样的体积,根据试样的质量和体积可计算试样的密度,试样密度与水密度的比值为试样相对密度。
第二法 天平法
原理
20°C时,分别测定玻锤在水及试样中的浮力,由于玻锤所排开的水的体积与排开的试样的体积相同,根据玻锤在水中与试样中的浮力可分别计算水和试样的密度,试样密度与水密度比值为试样的相对密度。
第三法 比重计法
原理
利用阿基米德原理,将待测液体试样倒入一个较高的容器,恒温至20°C后将比重计放入液体试样中。比重计下沉到一定高度后呈漂浮状态。此时液面的位置在玻璃管上所对应的刻度就是该液体的密度。液体试样的密度和水的密度比值即为相对密度。
第四法 U型振荡管数字密度计法
原理
根据电磁引发玻璃U型管产生振荡,该振荡频率二次方的大小与测量池中试样的密度呈线性关系,从而测定试样的密度。利用20°C下测得液体试样的密度以及水的密度可获得试样在20°C的相对密度。
仪器和设备
U型振荡管数字密度计: 具有自动黏度修正及温度热平衡功能。
U型振荡管数字密度计:
温度: (15±0.05)°C~(50±0.05)°C
密度: (0±0.0001)g/mL~(3±0.0001)g/mL
5mL注射器或自动进样器。
分析步骤
仪器的校正
测试前按仪器说明书要求对仪器进行校正。
试样溶液的测定
使用适当的注射器或自动进样器将均匀试样溶液注入并充满清洁干燥的U型管测量池中,确认测量池无气泡,温度平衡稳定在(20±0.05)°C,当仪器稳定时读取试样20°C的相对密度值。
分析结果的表述
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第3位。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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