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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463-2022 粘胶短纤维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粘胶短纤维的分类和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予以棉浆柏、木浆柏为原料生产的线密度为0.66dtex~6.67dtex的本色有光粘胶短纤维。其他原料和规格的粘胶短纤维参照使用。
术语和定义
GB/T 4146(所有部分)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粘胶短纤维 viscose staple fiber
采用粘胶工艺生产的、切段的纤维素纤维。
分类和标识
按粘胶短纤维的名义线密度范围,产品可分为五类,见表1。
产品规格以纤维的名义线密度、名义切断长度表示。线密度单位为分特(dtex),切断长度单位为毫米(mm)。
示例: 1.67dtex×38mm,其中1.67dtex表示线密度,38mm表示切断长度。
产品标识应包含产品规格、产品名称、批号等信息。
技术要求
产品分等
产品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性能项目和指标
细旦型粘胶短纤维的性能项目和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棉型粘胶短纤维性能项目和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中长型粘胶短纤维性能项目和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
毛型和卷曲毛型粘胶短纤维性能项目和指标,应符合表5规定。
含油率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指标。
回潮率
公定回潮率为13%,产品回潮率应控制在8%~13%之间,平均值超过14%的该批或单个试样超过15%的该部分不得出厂。回潮率低于8%的产品应征得用户同意后方能出厂。
试验方法
含油率
按 GB/T 6504 规定执行。
GB/T 6504-2017 化学纤维 含油率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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