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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 1535-2020 饲料用鱼溶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鱼溶浆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以鱼粉加工过程中得到的压榨液为原料制成的饲料用鱼溶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鱼溶浆 fish stickwater hydrolysate
以鱼粉加工过程中得到的压榨液为原料,经脱脂、水解、浓缩获得的膏状产品。
基本要求
设计研发
应具备对鱼粉加工过程中得到的压榨液进行酶解工艺研发和产品工艺调整的能力,并进行产品配方设计及工艺优化。
原材料
选用的副渔获物及水产品加工后的边脚料及副产品,应保持新鲜、无腐坏变质、无污染。
工艺及装备
应具备并使用预处理、酶解、分离、低温浓缩、灭菌等连续生产设备,酶解的温度、时间应能自动控制。
应配备不锈钢反应釜,可根据加热、蒸发、冷却及低高速的混配等工艺条件需求进行参数配置。
应配置废水回收利用的设施。
检验检测
应配置天平、恒温干燥箱、马弗炉、凯氏定氮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灭菌锅、培养箱等检测分析设备,对感官、理化、卫生等出厂检验指标进行检验检测。
技术要求
感官
产品呈棕色的浓稠液体,无可见杂质,具有该产品*的气味。
理化指标
鱼溶浆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见表2。
净含量
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试验方法
理化指标
盐分
按 SC/T 3011 的规定执行。
SC/T 3011-2001 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