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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果品质量分级 - 可溶性固形物检验、可滴定酸检验

更新日期:2022-06-04   浏览量:1682


DB65/T 4477-2021 石榴果品质量分级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石榴果品的术语和定义、成熟标准、采收要求、分级、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疆主栽的甜石榴和酸石榴果品商品果实分级。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百粒重  weight of one hundred grains
百粒籽粒的质量,以克(g)表示。
可溶性固形物  soluble solids
石榴果汁中能溶于水的糖、酸、维生素、矿物质等,以百分率(%)表示。

成熟标准
果实充分着色,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达到16.5%以上。

采收要求
采收前15d内要停止浇水,避免造成裂果。
提前准备内壁光滑或有软内衬、保护性能良好、耐用的采收容器,避免采收容器对果实造成损伤;采收容器内高不应>30cm,防止底层果实受压损伤。
采收时用果剪紧贴果实剪短果柄,不可留长果柄,以免刺伤包装材料或相邻果实;采下果实后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摔,影响果品等级。

分级
等级规格要求
感官指标基本要求如下:
a) 品质: 整齐,新鲜洁净,发育正常,无裂果、无异昧、无病虫害,果皮表面光滑,有光泽,无锈斑、无磨伤、无刺伤划伤、无碰压伤,充分成熟,出汁率≥45%;
b) 果形: 果形端正,具有该品种固有的基本形状和特征;
c) 色泽: 具有该品种成熟时应有的色泽特征。
石榴果品按类型质量分级标准如表l 所示。各主栽品种质量分级标准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等外果可用于加工。新疆石榴主产区主栽品种参见附录B。
表1.jpg

卫生指标
应符合 GB 2762 和 GB 2763 的要求。

检验方法
可溶性固形物检验
用折光仪测定果计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少于81个果实),记录并计算平均值,保留1位小数。

可滴定酸检验
用酸碱滴定法测定果实可滴定酸含量(不少于81个果实),记录并计算平均值,保留1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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