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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NHFA 001-2022 特殊食品用脂肪粉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脂肪粉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等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提供脂肪的脂肪粉。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特殊食品用脂肪粉
本文件中特殊食品用脂肪粉(简称“脂肪粉")是指以食用油脂为主要原料,添加包埋材料,添加或不添加乳化剂、抗氧化剂、酸度调节剂等食品添加剂,经配料、均质、杀菌、喷雾干燥、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用于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提供脂肪的食品原料。
无蛋白脂肪粉
本文件中无蛋白脂肪粉是指使用不含有蛋白质的原辅料生产的脂肪粉,其蛋白质含量≤0.5g/100g。
加油乳清粉
本文件中加油乳清粉是指以乳清粉和(或)乳清作为包埋材料,添加或不添加乳糖、乳清蛋白粉等其他包埋材料,加工制成的脂肪粉。仅适用于为婴幼儿配方食品提供脂肪。
基本要求
原辅料要求
食用油脂
食用油脂来源于植物油脂、动物油脂、其他油脂的一种或几种油脂组合,不得使用氢化油脂。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食用动物油脂应符合 GB 10146 的规定,其他油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本文件允许使用的具体油脂种类见附录A。
包埋材料
包埋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的要求,应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允许使用的食品原料,其种类及使用量应满足生产工艺的必要性。
常见包埋材料主要包括麦芽糊精、葡萄糖浆(粉)、乳糖等碳水化合物,乳清(粉),乳蛋白、大豆蛋白等优质蛋白质,以及其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允许使用的碳水化合物和优质蛋白质。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或)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脂肪含量
应符合表2的规定。
其他
应符合表3的规定。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5.0 GB 5009.3
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酸价(以脂肪计)(KOH)/ (mg/g) ≤1 GB 5009.229,其中试样制备见附录B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13 GB 5009.227,其中试样制备见附录B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附录B 酸价和过氧化值测定的试样制备方法
样品制备过程应避免强光,并尽可能避免带入空气。
称取约50g样品于500mL棕色碘量瓶中,加入1g木瓜蛋白酶和1g淀粉酶,加入约3~4倍水混匀,盖塞。将碘量瓶于50°C恒温水浴振荡器恒温振荡30min(60~100次/min),取出冷却。加入约50mL丙酮,振摇均匀,加入约150mL石油醚振摇提取1min,提取过程若出现乳化现象,可以使用高速冷冻离心分离提取(5000r/min,4°C,5min)。将其转入透明分液漏斗静止30min分层,弃去下层,将上层有机相转入装有无水硫酸钠漏斗进行过滤。将滤液转入棕色旋蒸瓶中,在低于40°C的水浴中,用旋转蒸发仪减压蒸干石油醚,残留物即为待测试样。
注: 可以根据壁材组成选择性加入酶试剂: 仅含蛋白质壁材样品可只加木瓜蛋白酶,仅含碳水化合物壁材样品可只加淀粉酶,不确定壁材或两种壁材均含的样品,两种酶均需添加。